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年度用人需求情况,开展丰林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丰林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全国高校2025年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含2023年、2024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0月25日(含)至2006年10月24日(含)期间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1983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5.应如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2025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2024年10月21日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春风人才网报名网站(https://fl2024rcz.ibaoming.net/)、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cfl.gov.cn/)、丰林人社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5日9:00-10月31日17:00期间登陆“春风人才网”报名网站,在“考生报名入口”进行注册、报名,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次考试仅由网站收取技术服务费20元。
线上报名咨询电话:0458-3582108(中共丰林县委组织部)
注:在此次丰林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若考生选择报考丰林县事业单位岗位,则不能同时报考伊春市所属其他县区岗位,望考生知悉遵循。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10月25日9:00至11月1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10月31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10月31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2025年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时间应为审查前一个月以内)、2025年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在校证明(附件3),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
(2)非2025年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时间应为审查前一个月以内)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
对于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报考比例
不设置开考比例。
5.网上缴费。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5日9:00至11月1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报名网站收取技术服务费2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打印准考证。请关注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春风人才网网站、丰林人社公众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总成绩=面试成绩×100%,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具体时间地点通过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春风人才网网站、丰林人社公众号、电话等方式另行通知,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选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采取面试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选。
1.考察。本次招聘采取先考察、后体检的方式进行,相关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2025年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重点考察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等。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丰林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选在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丰林人社公众号和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相关信息通过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春风人才网网站、丰林人社公众号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丰林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丰林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516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458-3582108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附件1:丰林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丰林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